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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生翠夏
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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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、劉與林公共看何驃騎,驃騎看文書不顧之。王謂何曰:“我今故與林公來相看,望卿擺撥常務,應對玄言,那得方低頭看此邪?”何曰:“我不看此,卿等何以得存?”諸人以為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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桓南郡與殷荊州共談,每相攻難。年余後,但壹兩番。桓自嘆才思轉退。殷雲:“此乃是君轉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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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丞相雲:“見謝仁祖之令人得上。與何次道語,唯舉手指地曰:‘正自爾馨!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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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之教者,家有塾,党有庠,术有序,国有学。比年入学,中年考校。一年视离经辨志,三年视敬业乐群,五年视博习亲师,七年视论学取友,谓之小成;九年知类通达,强立而不反,谓之大成。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,近者说服,而远者怀之,此大学之道也。《记》曰:“蛾子时术之。”其此之谓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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